企业过桥贷款怎么入账?
这个要分为两种情况来讨论: 一是企业过桥贷款属于短期借款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是企业过桥贷款属于融资费用的,在《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基础上,再区分有交易和没有交易的情况分别进行核算。 具体为: 如果企业过桥贷款属于短期借款,并具有明确的借款协议,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则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确认相应的负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债务利息支出,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利息”、“银行存款”等科目。 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借贷记账法应用指南》规定: “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财务费用,包括利息费用(金融资产投资产生的利息收入除外)、汇兑损失(受益人收到的银行汇票款扣除相关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现金折扣等。 如果企业过桥贷款属于短期借款,并且能够取得相关的付息凭证,则借款利息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记入“财务费用”科目的贷方;如果企业不能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还应计逾期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科目的贷方。
对于企业融资过程中发生的评估费等与评估有关的费用,如果是为购置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则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如果只是为融资而发生的评估费,则应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例如,A公司通过银行办理中间业务即买入返售资产,因银行要求对资产进行评估,因此发生40万元的评估费,最终该笔业务失败,资产没能卖出,银行收回本金及利息。
首先,该项业务初始发生时,应当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反映为库存商品的余额;其次,计提销售费用时,应当冲减商品的销售成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的金额;最后,业务终止后,收回的款项小于计提的相关成本时,差额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