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确定坏账比率?
一、什么是坏帐准备金 (一)概念 一般企业都有应收款项,即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而形成的债权。 为了真实反映资产状况和确保债务及时收回,企业必须定期或者每年进行一次应收款项的清查核对,并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坏账损失。同时,国家对此也有相关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合理估计坏账的可能性及其损失金额,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所谓“合理估计”是指根据现有的资料和可靠的信息进行判断,而不是主观臆断;当然,在判断时也不能过于客观而导致拖延确认。 “可能性”指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大,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收不回的可能性要大一些。
至于“损失金额”则是已经发生的坏账数额,这是已经确定的金额。但是,对于不同性质的应收款项,其可能造成的损失金额是不同的。需要区分情况分别对待。
(二)提取方法 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有账龄分析法和单项金额重大法两种。 1.账龄分析法 这种方法是按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的账龄期限划分,以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价值扣除坏账准备后的余额与该银行账户对应的存货成本之和作为计算基础,按固定的百分比来计算当期应提的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重大法 ——单笔评估法 这种方法是单独评估单笔金额超过一定标准的应收款项,将其作为坏账处理。 ——分组估价法 对于金额较大的应收款项,可以分组逐个加以估测,计算每组贷款的平均预期损失率,然后乘以上述总额,即可得每一笔应收款项的预期损失额。 最后将各组损失加总,得出全部分组的损失金额。 这里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应当考虑商业信用风险因素,二是应当采用市场价值原则。 二、怎样确定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比例 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可以根据以下步骤来确定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比例:
(一)首先按照期初应收款项余额和期末应收款项余额计算出本期应收款项发生额;
(二)其次计算出每期应计利息收入和坏账损失;
(三)最后计算出每期的计提比例为: 其中,“应收款项平均余额*预计损失率”的计算公式中的“预计损失率”的确定可以参考以下方面: 三、怎么应对坏账准备的税务调整 企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属于资产负债表的预提费用项目,其取得来源是企业对预期损失的会计预测,因此属于预计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第二十二条明确:“纳税人计提各类准备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须准确归集或分摊相关成本。”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企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并且可以作为计算企业经营亏损额的直接依据。 但是,税务机关会对企业的坏账准备金进行合理的调整。那么,企业应当如何处理才能规避税务风险呢?
(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税务机关可以通过信息系统查询到企业每一个账款的收款情况和到期情况,从而对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金进行审核。所以,企业必须严格按财务制度的规定计提坏账准备金,不能随意改变计提方法和比例。
(二)做好坏账处理的账务处理 和纳税申报工作 企业一旦发生坏账,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和税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