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企业机器如何折旧?
首先明确一点,没有所谓“设备折旧”的说法,对设备(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是企业的义务,但折旧计入哪个科目,是否计提折旧以及如何计提折旧都要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新准则取消了行业差别,统一了折旧方法,规定非常清晰,很容易操作。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五条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新准则第六条规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房屋建筑物; (二)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三)运输设备; (四)电子设备; (五)家具等。 除出租租出的房产及融资租赁的设备应确认固定资产外,其他一般情况都是将需要计固定资产折旧的资产划分为固定资产核算,在正常营业活动期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第七条规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加速折旧法。 只要符合上述原则和方法,就可以计提折旧。 对于生产性企业来说,机器和设备是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固定资产,那么企业对这一部分的固定资产如何处理呢? 根据现行财务制度规定,企业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固定资产采取直线法计提折旧。
企业在计算当期应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应该根据固定资产原价扣除预计净残值后,按照确定的折旧率计算确定。 至于具体的计算方法,企业完全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相关的制度。如国企可以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来制定,而一般的私营企业则可借鉴同行业的做法或者参照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制定。 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论企业如何制定相关的制度,都应当做到合理并且符合规定的要求。 比如,对于一般的企业来说,由于其使用的固定资产相对价值较小,寿命周期短,使用期不稳定,因此不宜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而应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