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企业怎么确认收入?
楼上的回答很官方,那我就通俗点解释吧! 保险公司收取保费,主要收两份钱,一份是给客户的保障金(保险责任准备金),一个是给公司的经营成本(营业费用、税金及附加等)。 保险赔付是按一定的标准扣除相关的费用后,余额部分就是保险公司的收入了。
举个例子: 某人投保了100万的寿险,保险期间发生意外身故,那么保险公司首先要确定他的职业类别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其次要了解他的工作性质,是不是属于高空作业之类的;还要看看他是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一般以一年为期限,超过一次就不赔了)还是曾经治疗过类似疾病(既往症免赔)等等,在了解情况后,才能确定最终赔付金额。 如果这些条件都符合理赔要求,那么在扣除相关费用之后,余额部分就属于保险公司的收入了。
这里涉及一个“费用”的概念,保险公司的所有支出都可以计入费用,在计算利润的时候全部扣减,包括销售人员工资、经理和主管的工资、广告费、办公费、运费、装订费、律师诉讼费及其他各项费用等等,而所有从保费中扣除的不属于支付赔偿的部分都属于收入的范畴。 所以,严格意义来讲,保险公司收到保费以后,在赔偿之前做的所有准备工作所支出的费用都应该记入“销售费用”,等到日后实际赔付时再调整。 但现实工作中,这个操作起来可能吗?不可能的!从收讫保费开始,保险公司就已经开始了业务经营活动,同时,作为企业也要遵循会计核算的原则,不可能等到实际赔付时再去调来调去,那样做的话根本不能反映保费的真正收支情况。所以,现在各大保险公司都在尝试将一些销售费用进行前置,也就是提前至保费收入时就可以直接计入成本,而不必等到实际赔付时再调整。
当然,这种调整只是一个账面的处理过程,并没有改变实质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