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类型怎么分类?
目前,我国的企业大体上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公司制企业; (2)个人独资企业(以下简称“个独”); (3)合伙企业; (4)外商投资企业 四类。 为便于区分,可以把它们形象地称为 “有限公司”、 “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 需要说明的是,从企业的组织形式上看,公司制企业和非公司制企业是没有区分的。我们所说的“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司制企业或非公司制企业,而“公司”则专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 公司制企业 公司是依法人地位存在的经济组织,它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在我国设立的公司包括两种基本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 有限责任公司。 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狭义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微型公司”。我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并由公司独立负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它的最大特点是股东的人数有限、资本限额较小且每股金额相等。由于每个股东所拥有的权利和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大小取决于其所拥有的股份多少,因此这种形式的公司的资本无须公开募集与发放股票,不必像股份有限公司那样公开交易证券。
(2)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对称的另一种法定的企业形式。它是依法设立的广大股东权益出资、履行义务,并依公司法规定享有权利和义务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最大特点就在于可以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而且发行的股票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市场上转让流通,从而使得这种企业形式具有了较好的流动性。
随着股市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实现公司的规模扩张,同时股东也获得了较高的回报。但股份有限公司一旦成立,就必须向社会公开其财务状况和业务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因而风险也要大于有限责任公司。为了降低投资的风险,股东们不仅要详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还要充分注意与公司进行交易的合作伙伴。 对于一个创业者来说,如果成立了公司制企业,那么他就可以利用公司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以公司的资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还可依法发行债券、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以筹集资金。另外,公司还可以作为商品交易的主体,在买卖过程中直接收取货款。这些对于创业者的意义都是非常重要的。
二、 个独与合伙企业 相较于公司制企业而言,个体工商户和个独以及合伙企业都属于非法定意义上的企业,因为他们不具备企业应当具备的独立的法律地位。
1.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是由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者个体经济组织。它不具有法人资格,又无法人名称,也不缴纳税款。
2. 个独 个独是特殊的个体工商户,是指个人出资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开办的企业。它与一般的个体工商户的区别在于:一是注册资本不同,二是经营所得要纳税。
3.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企业法人。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合伙企业分为不同的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