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如何查股份?
1、去工商局查询 需要携带的手续有:
(一)股东是自己本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股东是法人或合伙企业的, 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股东是具有代理权的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权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网上查询
以北京市为例,查询企业信息有以下几种方法:
(一)登陆“北京企业信用网”,输入企业名称即可查询该企业提供的所有信息;
(二)进入“全国企业征信系统”,输入企业名称进行查询,可看到该企业的贷款还款记录和担保信息。 但这个网站只能查看企业是否贷款,不能看出贷款金额。
(三)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点击“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注册”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看到企业的详细贷款情况,包括贷款额度、利率、期限等。 这个网站上能查到企业所有的贷款信息和还钱记录。
一、民办非企业组织包括哪些
民办非企业单位,它既不同于民政部门登记的其他社会组织,即社会团体、基金会,也不同于企业单位。它既不同于机关、编办所管辖的事业单位,也不同于工商局管理的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与事业单位一样都是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农牧渔、林业、信息咨询、中介服务等公益事业和公用事业,属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二、民政部门民办非企业登记的内容
1、名称核准。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名称登记核准,应当由单位主要举办者亲自办理。并提交全体举办者的签署的申请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举办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在申请表注明身份证号及户籍所在地。
2、发起人。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者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非国家公职人员和具有中国国籍的内地居民,可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自然发起人。举办者为人的,每人资金应当不少于1万元,并需提交本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党委政府或本人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品行和现实表现材料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举办者为单位的,每个单位自有资金应当有等值于5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并需出具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政府有关部门的批文。
3、可行性报告。申请人应当提交拟申请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可行性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4、章程草案。拟任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拟申请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章程草案。其内容必须符合民政部制定的示范章程的全部条款规定,不得缺少任何条款。如有需要,还应附必要的说明材料。章程草案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后,自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60日内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4、场所证明。申请设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要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场所。由举办者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所有或租用的、符合安全要求、能够满足正常业务活动的非住宅用房。有自有房屋的,应当提交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有租用的,应当提交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出租方出具的产权单位有效证明。
5、验资报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人提交的自有资金数额应当与可行性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相一致,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其他具有验资资格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捐赠的资金和房产,可以出具《捐赠协议书》和由具有评估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教育设施的资产价值,折价计入本单位注册资金数额,但不得超过拟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所规定出资总额度。
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是不得用银行贷款、股票、债券以及社会捐赠等资金作为注册资本。
6、申请登记表。申请人应当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并提供与章程内容一致的拟任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拟聘财会人员的名单和基本情况。负责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刑事处罚记录或者解聘未满3年,无被吊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3年以内的记录;法定代表人和拟聘财会人员应当分别符合国家有关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会计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此外,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纸张,便于制作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