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在国内备案吗?
1、内资企业不需要到商务部备案,只需要进行工商登记即可;
2、外商独资企业(含香港、台湾、澳门投资者)需要办理备案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条件及程序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注册地计划委员会同意立项的文件复印件; (四)投资各方盖章的协议或合同正本及其附件; (五)章程; (六)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七)场地使用证明(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副本); (八)注册资本金入帐证明; (九)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誉证明; (十)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 (十一)法律意见书; (十二)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除文本件外为复印件的须交验原件并出具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备案等事项,应当登录商务部网站,进入“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系统”企业端进行办理。
内资企业,分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外资企业是需要向商务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的,内资企业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企业登记,外资企业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一方独资所有的外商独资企业,一种是外商与中国企业共同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是以中外合作者共同投资等方式设立的企业,双方之间是契约关系。
外商投资的公司,是指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发起人)是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的,以公司形式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还包括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在中国依法设立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及上述企业在中国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在中国依法设立的纯国有法人企业、纯自然人企业、社会团体企业等企业形式。
公司依法在境外设立的企业以及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设立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