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暂住证取消了吗?
取消了! 2014年3月,《北京居住证》正式发放首张证件,这意味着“北京居住证制度”开始实施。 来京人员入住酒店等旅馆业单位或租赁住宅房屋,办理居住证登记手续,申领居住证;而原持有的暂住证到期后,可通过换领、补领居住证的方式延续您的居住期限。 在外地有房产的在京人员,可持房产证办理落户或者居住证手续。如果是租房居住的,需要携带房本复印件、租赁合同的原件以及身份证原件等。
目前,《居住证》功能涵盖就业登记、计划生育、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提取等多项惠民措施。持证人员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教育、社保、住房等公共服务方面可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根据相关规定,持有《居住证》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享受本市户籍人员享有的全部就业优惠政策。
从市政府获悉:国务院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取消暂住证制度,北京市拟修订《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和居住证申领发放管理实施细则》。
细则草案删去了关于《北京市暂住证》的内容,居住6个月以上人员申领居住证,由现住地派出所受理后,报区公安机关签发。
细则草案中还明确,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条件申领居住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监护人无法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申领《居住证》需提交的证件证明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以相应条件申领居住证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在京居住时间证明、就业证明、就读证明等。
细则草案拟规定,被特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或者居留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华侨暂不适用该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