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基金在哪里备案?
1、公司型私募注册条件(可发小公募产品) 提供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提供工商资料的同时,需同时提供验资报告原件(2011年3月1日之前成立的公司无须提供)和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与毕业证复印件;
(七)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八)主要股东在金融机构中任职的,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任职证明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个人型私募注册条件 可发私募产品 提供材料
(一)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金融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一般需提交劳动合同及所在机构出具的从事相关金融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除提供原件及正本外,还需提供所有的复印件(A4纸复印),并逐页加盖公章和单位盖章。
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是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的管理机构和审批机构,因此,金融机构在发行金融债券之前,除了应当按照要求报中国人民银行,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外,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在向债券监管机构申请发行债券时,应当详细说明本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风险状况、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最近3年的经营状况等情况,以备债券监管机构核查,并决定是否批准该金融机构本次发行债券的计划。发行审核机构批准该债券发行申请后,该金融机构应当将募集的资金主要用来其申请发行债券时所报告的用途。
在募集发行金融债券的过程中,除按照《证券法》和其他行政法规关于募集资金的管理的规定执行外,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也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管理权对所筹集的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有权对该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与风险状况进行跟踪检查,有权根据该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状况和风险状况等,决定和调整其金融债券的发行规模、期限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