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贷款了股东能换吗?
根据《公司法》相关条款的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缴纳出资。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股权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应当注销挪用出资股东的股权,以其实缴出资对应份额为限,承担相应的公司债务责任。该股东应以其未出资范围为限对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