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贷款期限多少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选择就学期间偿还贷款利息或毕业后偿还贷款本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经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经办银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继续全额补贴。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本校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