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剥离不良资产?
剥离不良资产方式:
一、直接出售。即以协议或拍卖的方式将不良贷款按一定的折扣率出售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二、债转股。即经国务院专案批准,将对某些国有企业(一般是原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不良贷款(一般是逾期两年以上)转入该企业,作为对该企业的投资,使该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原企业的债务消失。
三、以物抵债。即对资不抵债、难以收回的不良贷款,责成借款人、担保人以实物资产作价抵顶贷款本息。
四、置换。即用一定数额的优良资产与一定数额的不良资产互相对换(通常是以优换劣,数量不等值)。
五、核销。即按照呆坏帐核销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批后对不良资产进行核销,转入贷款损失准备金予以弥补。
具体可以根据企业的情况决定采取何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