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收益属于利得么?
严格来说,投资收益不属于企业收益,因为它不是由经营活动产生的,而是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共同作用的结果。 首先,我们要区分收入和利得这两个概念。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称之为收入;而利得是指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非经常性项目、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增加。
我们从定义上就可以看出区别,收入是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是企业日常活动造成的,而利得是不经常发生的,如收到投资分红,处置固定资产收到的处理收益等。虽然它们都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但是前者是通过对资产的消耗取得,后者则是资产的非正常状态下的变化而产生的。
其次,我们看投资活动产生的收益,它其实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因为对外投资而导致的其他综合收益的增加(当然这里其他综合收益的增加要扣除利息费用);
二是因为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综合收益而导致的利润增加。 我们知道,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条件之一就是投资方具有重大影响或者共同控制的权利和义务,那么由此而来的其他综合收益的变化就应该记入这里。另外一点,企业因为持有某项资产而额外获得的收益也应该计入这里,比如持有的股票升值了,我们除了获取股利之外,还能够通过交易获得额外的经济利益,这应该算作投资带来的收益。
最后,我们再来看看投资活动带来的损失。除了上述的损失之外,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损失,那就是当被投资和联营合营企业的净资产出现减值的时候,我们需要将减少的部分计入我们的报表中,这也是一种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收益,同样属于利得。
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投资收益包括了两部分的收益,一部分是通过投资活动产生的,另一部分是由于其他因素导致的,前者的收益计入贷方,作为利润的一部分,后者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不影响当期利润,但会在以后处置相关资产的时候转化为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