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确认股份回冲?
2005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在中国证监会,国资委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原S*ST鞍铝的过程采取了创新形式,即2000年鞍铝集团将国有股转给国有股持有人时,按评估价每股4.14元支付了价款的30%,因此,在本次重组换股中,公司将该部分价值1.24元/股确认为股份并回冲给了国有股持有人,形成所谓“确认股份回冲”形式的法人股。此部分股份实际是由国有股持有人的1000万股国有股转化而来,所以,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中,此部分股份执行其他非流通股股东10送2.94的对价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