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入属于资产吗?
只要是符合资产的定义与确认条件的经济资源,就应确认为企业的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虽然从法律形式看,承租企业并不拥有其所有权,但企业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与资产的定义以及资产确认的条件,应作为承租企业的资产计入“固定资产”科目进行核算。
在租入固定资产初始入账成本的确认上。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中所规定的“应当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与《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中规定不一致,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规定。
在折旧年限的确定上,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根据固定资产性质与使用情况,由企业自行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会计上也采用税法的折旧年限与预计净残值。对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超过承租人对租赁资产尚可 使用年限的部分,应采用承租人对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与出租人的租赁期两者中较短者作为其折旧年限。而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在计算实际利率有困难的情况下,可采用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利率作近似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