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的广场算资产吗?
企业办公用房以及企业厂区内的自建广场,都属于企业的不动产,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企业自建的广场,其入账价值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入账。在广场建造期间发生的建造费用,包括直接工程费、工资薪金总额、发生的资本化借款费用等,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完工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下月开始计提折旧。
比如一座城市雕塑,属于企业不动产,同时又具有艺术性,企业自己制作的用于装点厂区环境的雕塑,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条件,也应作为固定资产。如果这座雕塑是政府作为公共艺术品送给本企业的,企业无偿接受的具有艺术性雕塑等物品,应视同国家投资处理,作为固定资产入账。
【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投资资产,是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资产。有关投资资产的成本,主要是指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