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去哪里办理?
有需要办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企业需通过主承销商,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申请办理,并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发行前申请材料(发行前15个工作日,申请注册额度)1、申请文件2、申请公司简介、近三年公司审计报告以及前一期财务报表、发行债券说明书、债券评级报告、近三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债券发行方案、承销协议、承销团协议(如有)3、申请企业出具的“诚信承诺书”(见附表一)4、申请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备案登记(如有)5、申请发行需提交的其他材料(二)发行申请材料。(额度批准后,在批准有效期内,每期发行前3-4个工作日申请)
1、承销商推荐函2、申请企业出具承诺函(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见附表二)3、发行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4、发行公告(或募集公告)5、资信评级报告(一、二稿)6、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7、律师意见书8、发行方案9、承销协议、承销团协议(如有)10、《中央结算公司企业债券发行收款通知》11、中央结算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除以上文件外,企业还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材料,材料内容可电话咨询发改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