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非公开发行股票?
“非公开发行”,即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发行的股票。 2013年1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以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代替原先的网下询价配售与上网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2014年1月,又进一步出台配套措施,允许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份用于收购资产、偿还大股东债务或补充流动资金等,并在审核程序和注册手续等方面做了一定安排。至此,中国资本市场已经建立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定向增发)这一新的再融资制度,并成为目前再融资的主渠道之一。
一、定增的基本规定 中国现有再融资制度主要包括:公开增发(向全体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和新股、向原股东配售股票、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及中小企业私募债。 在上述几种再融资工具中,除了新三板市场外的证券品种均需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因此,相对于此前已较为成熟的IPO以及再融资方式而言,定向增发属于一种新兴的融资模式。
二、定增的操作流程 根据不同情况,定向增发的操作流程大体可以分为三类情形: (一)为并购重组服务的定向增发; (二)为满足短期资金的定向增发; (三)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看好而实施的定向增发。 三类操作情形各有特点,分别适用不同的监管政策和审核标准:
(一)为并购重组服务的定向增发 为并购重组服务而进行的定向增发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型融资手段,它突破了以往定增项目周期长、投资回报不确定等固有缺陷,有效解决了部分企业融资难且难以实现直接战略投资的难题。具体来看,为并购重组服务的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同时,将募集资金与现金或者子公司股权置换注入拟购买的资产公司。这种操作方式不仅简化了审批流程和提高了效率,而且降低了发行成本,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直融直投”,符合当前经济转型背景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要求。 目前已有不少券商成功设计出了为并购重组服务的定向增发的解决方案,它们通常以非公开发行作为主承销商引进并购重组基金的平台,募集的资金由认购定向增发的机构和个人持有,并且以入股被并购企业的形式参与其经营和管理活动。该种方案既满足了上市公司快速融资的需求,又达到了战略投资和财务投资的目的;同时,也缓解了被并购企业经营现金流的压力,加速了两级市场的资源整合和产业整合速度,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为了满足短期资金需求而实施的定向增发 对于这类筹资动因较为直接的募资目的,监管部门一直持谨慎态度。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开展此类业务必须得到证监会的核准。但由于政策上的不确定性使得许多投行不愿介入,以致于该类项目的实施十分困难。尽管如此,由于定增具备期限短、成本低等特点,仍不失为一种适合部分上市公司的短期融资工具。
(三)基于对发展前景看好才进行定向增发的情形 一般来说,这类项目的融资期限较长、规模较大、融资用途明确且有相对稳定的预期收益率,具有长期配置价值,因而更受到包括保险机构在内的诸多投资者的青睐。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标志着国内再融资制度的逐步成熟和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这三种操作情形均适用于定向增发的有关规定,但具体的流程以及信息披露的标准还是存在着差异——例如为了实现并购重组目的而开展的定向增发无需按照发行审核委员会的要求制作预案并提交申请文件等等. 四、影响定增价格的因素分析
决定发行价格的因素有很多,既有市场因素也有公司自身因素,其中最重要的还是要考虑定增的发行目的以及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合规。以下主要介绍三种影响非公开发行定价的主要因素:
(一)发行价格的确定依据 目前市场上主要的两种定价方法分别是超额配售选择权和竞价发行法: 超额配售选择权,也称绿鞋机制。所谓超额配售选择权,又称“绿鞋”机制,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股票时,事先承诺给予首次公开募股( IPO )承销商一项选择权,以增加其在发行过程中实际发行的股数。一旦启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最多可以超量出售相当于本次发行数量15%的证券给散户投资者。 如果超额发售部分未全部销售,则剩余的部分退还给承销商,由承销商自己保留或者再次向社会公开发售。 当发行市盈率过高时,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运用还可以起到降低发行估值的作用。
竞价发行法的实质就是一种拍卖。一般采用拍卖方式进行定向增发的过程如下:首先,确定一个底价为T,然后征集报价,当报价高于底价且超过一定比例后,最终确认最高报价者为中标者;其次,拍卖完成之后,中标方需按成交价购买标的;最后,拍卖所得款项进入上市公司账户。
(二)发行价格的影响因素 影响定向增发股票定价的因素很多,大致可分为三个方面,分别为宏观、中观以及微观层面的因素: 从宏观经济角度来讲:货币供应量是影响股票市场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货币供给增加会导致利率下降从而促使股价上涨。通货膨胀也对股票有一定的影响作用:若发生通货紧缩则会刺激人们对股市的关注度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