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期初应有哪些科目?
新成立的企业,在首次建账时(也就是开业的同时),一般需要设立如下会计科目: 1、货币资金核算的科目有: “银行存款”、“现金”。
2、往来款项核算的科目有: “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
3、存货核算的科目有: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及“半成品”等;
4、成本核算的科目有: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5、收入、利润核算的科目有: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本年利润”、“利润分配”。
对于企业的会计科目,其实并没有所谓的“应该”和“不应该”。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随意设置。 但是,科目设置得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帐算是不是清晰、能不能准确地反映企业经营情况,进而影响到企业未来的财务管理。 所以,企业在设置会计科目时,要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明细分类科目要适当。 如果企业规模较小,经营内容简单,可设的明细科目就不宜过多,否则,会增加企业做帐的工作量,降低效率。反之,如果企业规模较大,经营内容较多,就可以多设一些明细类科目。
第二,同一类别科目的名称和编码要一致。 这便于数据传输和处理,也保证了统计和分析的一贯性。
第三,各个科目之间不能存在重名。 在建账初期,尤其要注意这一点,因为一旦科目名称重复,就会给以后的账务处理带来很大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