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红算资本项下吗?
个人理解,资本项是指资本流入(投入),而经常项目则指经常的进出(流出)。从概念上看,企业分红应当属于资本金一项的组成部分。 但是,如果从操作层面看,由于企业分红来自企业的经营所得,是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从这个角度讲,将企业分红列入经常项目的组成部分亦无不可。 之所以说“无可无不可”,是因为现在我国对于资本项目和常项项目的划分采取的是“以申报为主,以实际监管为辅”的方式,也就是说主要依据企业申报的进出口商品和金融资产情况来划分,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企业和银行往往有办法通过调整申报内容来实施隐形的资金转移。
目前,国际上对于跨境资金的监管和统计采取了新的方法,即把整个国际社会分为五个区域:亚洲1、亚洲2、欧洲3(包括俄罗斯)、北美4、 Latin America (包括加勒比海地区及中美洲国家)。
在这样划分的基础上,重新定义了资本项下的内容和范围。其中,资本项下交易是指跨国间的直接投资(FDI)和证券投资(SDI);经常项下交易是指各国(区、州)之间以及各国内部的贸易和投资。企业分红究竟归属哪里,取决于所在国家怎么区分。 至于题主所述“境外上市的中国内地公司派发股利给境内股东所涉及的税务问题应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个人认为需要考虑的情况主要是企业上市地选择,也就是选择在境内还是境外上市的问题。如果考虑到未来开征国际税的可能,那么是否应该在境外上市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如果在香港或美国等本土外地区上市,将来就算在境内股东大会进行分红,也可以借由当地税收政策对股利收入征税。反之,如果选择在境内上市,以后要分红的,就只能在国内税收政策框架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