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卡钱提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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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现,但只能提取医疗保险账户余额(即:现金部分)里的钱。 具体流程如下: 一、由个人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银行的储蓄卡或存折到北京的任意一家社保所办理手续即可;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发放《领取养老金凭证》 三、职工本人持《领取养老金凭证》、身份证和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复印)到银行办理取款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规定,本市户籍人员退休后,个人账户本金和利息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完;非本市户籍人员退休后,不得提取本息。已故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另外,2005年1月1日起,北京建立了医疗保险制度,开始实行医保个人账户。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归参保人员所有,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及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而此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1998年开始在北京实施,当时建立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据记者了解,这种模式下的旧医保个人帐户的结算周期为每年12月31日,一年结一次。在新模式下,医疗帐户是随参保人每月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一起存入的,每次入帐金额一致,没有余额的说法了。如果参保人当月未缴纳医疗保险费,那么该参保人对应的医疗帐户也没有金额入帐。 新模式的医疗保险采用“卡”作为个人医疗帐户的载体,持卡人凭卡可在规定的定点医院和药店看病买药。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推出的医保卡余额提取业务只是临时性的,只面向已经退休的参保人员,在提取时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卡原件。由于目前的医保数据还未实现全国联网,外地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暂时还不能办理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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