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免税吗?
不免税,但比个人直接投资股票和债券节省很多税费。 因为基金“代客理财”的属性,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的规定,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对于个人购买的公募基金,在收取手续费后,所获得的收益暂时不用缴纳20%的个税! 但是这并不代表着基金交易环节就不征税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工商登记机关报送基金信息披露资料及其他有关文件。 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设立并在中国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募基金办理清算手续时,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机构可以要求基金管理人提交清算报告。 据此,基金管理人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注册登记机构申报,由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机构查阅并核实基金资产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契约规定进行了分配。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以公司制为主的基金管理模式,除了部分政府引导基金以外,基本都属于股份制企业。作为企业,自然有纳税的义务。 比如基金的运营管理需要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律师费用等,这些都需要企业在缴纳20%的企业所得税之后,再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而个人通过私募股权直接投资的交易结构则与基金有所区别。通常来说,私募股权采用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架构,而普通合伙人是享受企业所得税免交的政策的,即使合伙企业做了税收安排,也将税款转移到了有限合伙人身上;另外,由于是最后一层的纳税义务承担者,所以有限合伙人还要被预扣33%的资本利得税。
在我国现阶段,为扶持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基金的管理人在运用基金投资股票、债券时所获得的差价收入,暂不缴纳营业税;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也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从国外基金实践来看,对基金的投资收益免征或少征税收,在国外也是普遍的现象。以美国为例,证券投资基金被称为“1040基金”,是指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免缴联邦政府税收,也免缴州与地方税。美国是实行课源地主义的国家,在境外所获得的投资收益要回美国缴纳所得税。但为了鼓励本国居民到国外进行投资,对在美国境外所获得的股息、利息收入,给予80%的扣除;对在美国境外所获得的资本利得,给予100%的扣除,即免征所得税。此外,对长期投资获得的资本利得适用优惠税率课税。退休基金还享受特殊的税收优惠待遇,基金的收益免征所得税,个人提取退休收入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在我国,对于除基金本身以外的个人和公司从基金派得的所得,仍要按照《税法》规定,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需要说明的是,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股权派发过程中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企业债券差价收入,按现行税法规定,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而个人投资者从基金投资中获得的国债利息、买卖股票差价收入、卖出股票时按照契约投资所投资基金应缴纳的税金及债券的利息收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