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投资者怎么划分?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私募基金(简称“私募”)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基金。 根据上述定义,区分公募和私募的关键在于是否面向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 那么何为“不特定公众”呢? 目前国内对于“不特定公众”的理解主要有两种出处:一种为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金融期货交易管理办法》中定义“不特定对象”;另一种为《证券法》第101条中规定的,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
我们研究上述两个条款后发现,其实两者的核心内涵是一致的,即均指不以特定对象作为募集对象的证券。而将这一概念引入到私募当中,自然就是那些不能通过向社会公开宣传方式募集资金的产品。根据上述原则,只要是以非公开的方式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就满足私募基金的条件,即为私募。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在中国境内目前只能设立外商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外商独资企业(含QFLP试点企业)及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三种类型,但这并不影响我国私募基金的分类。根据基金合同的不同设定,私募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