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怎么获取收益?
VC的盈利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赎回”模式,即基金管理人在目标公司达到上市或并购条件时,通过IPO、售出等方式实现退出,获取资本利得(如美元基金);另一种是“转手倒卖”模式,即基金管理人先以较低的价格认购创业企业股票,然后在二级市场上抛售,从中获利(如英联基金)。 当然,不同的基金会有不同的投资策略,有些会同时采用上述两种模式的某些变形。下面主要介绍这两种比较典型的盈利模式,以及相应的财务核算方法。
一、赎回模式 该模式下,VC通常作为独立的投资人出现。在目标公司准备IPO之前,它通常会寻求将所持股份全部转出,从而赚取高额差价(如美元基金)。假设最初投资的股价为P0,经过运作后,最终变现时的股价为P1,则此间的差价为 P=P1-P0。当然,这里存在一个成本扣除问题,一般包括管理费(2%左右)和提成(20%左右),具体数额会根据基金合同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实际获得的收益要小于理论上的差价。还存在一个纳税问题,但一般不涉及缴所得税,因为基金的买卖属于避税行为。 为了便于分析,假定基金在投资期间没有进行追加投资,也没有发生任何损失,并尽可能简化交易程序和时间,那么其财务处理就比较简单了。若最终实现了赎回,则
二、转手倒卖模式 该模式下,VC通常不单独参与某一公司的融资过程,而是通过组建基金群的方式,分批实施对目标企业的投资。一旦所投企业达到预期市值时,基金管理人便可将其所持有的股票一次性全部卖出套现。与赎回模式相比,转手倒卖模式不依赖于目标企业上市,只要能实现顺利套现,便可实现其理财的目标。在此模式下,即使企业融资后发生了亏损,也不会影响投资者的收益。 当然,投资者获得收益需要一些前提条件,除要求被投资的企业有较高的成长性外,还要求被投资人能够掌握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如果这些环节出现问题,不仅投资者无法正常退宿,甚至可能连本金都会出现丧失的危险。 三、常见的陷阱 虽然在前面分析了VC的主要盈利模式及其相应会计处理方式,但是实践中却经常存在不能按期实现收益的问题。此时,基金管理人除了要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外,还可能会陷入一系列的违约纠纷中。对于创业者来说,了解VC可能的盈利模式显得尤为重要,以免在自己精心搭建的高科技平台上,却引来了“骗子”。 常见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以非法手段获取贷款,然后投机获利 有的基金管理人,会通过各种非正常的渠道取得资金,然后将资金投放到看好的项目中,待项目升值后再行出售,赚取其中差额。虽然这种形式看似正常,但其中的交易是否真实存在着呢?如果是的话,又是否存在违法嫌疑?这都是创业者需要仔细考察的内容。
2.空手套白狼,无中生有 有的基金管理人,本身并没有多少可供投资的资金,他们大多是通过一种叫做“结构化”的方法来融通资金,然后投入到自己所看好的项目中。所谓的“结构化”,就是首先募集到一个可以投资的项目基金,然后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投资,并约定相应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