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包括互联网吗?
互联网公司并不等同于科技企业 科技是建立在技术上的,而互联网企业主要依托于现代信息通信业。从本质上讲,只有运用高科技的产品和服务,才能称之为“科技”。比如,华为主要是靠通讯设备及解决方案、智能终端等设备产生的收入和利润,其核心技术和产品是非常先进的,因此它属于科技型企业;而同为通信业的中国移动,虽然也研发了许多新技术并应用到了手机终端中,但是这些创新对于其自身而言并不是至关重要的,而且大多数消费者也并不关注它的核心技术,所以它不能算是一个科技型企业。 再来看阿里巴巴,它的收入来源主要是电商交易和平台服务费,这些收入并不依赖于什么高科技(当然,阿里云确实是重要的核心竞争力),而且消费行为也在逐步线上化,所以我们也不能把阿里巴巴定义为科技型企业。 但是如果阿里巴巴未来能够攻克芯片或者生物等领域的难题,并且真正拥有了相关技术的知识产权,那么它可以轻而易举地变成一家科技型企业。 互联网企业虽然不依赖高科技,但是它们的存在和发展必须依靠科技的力量。没有科技作为支撑,它们也就没有了存在的价值。比如说淘宝,如果没有大数据作为基础,它就不会拥有现在的市场和地位;再如百度,如果没有搜索引擎中的核心技术,它也不可能成为国内最大的搜索引擎公司之一。也就是说,无论互联网公司是否自主掌握相关的核心技术,只要它能够持续不断地投入并深耕相关领域,我们都可以把它归结为科技企业。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互联网企业和科技企业的边界划分只是相对而言的,并不能够机械地用外在表现来对其进行精确的定位。因为任何一个企业都是在一定的外部环境下进行生存与发展的,不可能有绝对意义上的互联网企业或科技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