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公司股份多少算控股?
按照《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控制股东持有上市公司50%以上的股份才能称为实际控制。但现实中很多上市公司大股东并不拥有上市公司50%的股份。 比如,某上市公司总股本10亿股,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只有20%,虽然达到了控制的要求,但却往往会被市场忽略,因为市场的焦点会在第一、第二、第三大股东之间,因为它们的持股比例非常接近,都会对股价造成重大影响。而如果第四大股东的持股达到5%,就会引发市场的关注,因为对价格有重要影响的股东之间的持股差距并不大。如果第五大股东持股达到6%,那么该上市公司的所有股东都会被列为重要股东名单,需要披露的信息增多,监管力度相应也会加强。
是否要成为重要股东(即是否要达到信息披露的标准),关键不是看绝对持股数量,而是看相对量。 如果一个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市值相对于其他股东所持股票市值总和的比例。 这个比例只要低于50%,即使实际控股权在51%以上,也不属于实际控制人。 举个例子: 假如A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B公司37.9%的股份,而C公司和D公司分别持有 B公司28.9%和34%的股份,则A集团实际上控制了B公 司57%"=(37.9%+28.9%)/64%。尽管C公司和D公司对B公司的表决权之和仅比A集团少2.1%, 但A集团已不具备能支配B公司财务和其他重大决策的能力,因此不能认为是实际控制人。 反过来说,当A集团通过一系列安排可以实际支配B公司时,就算其只持有B公司37.9% 的股份,也同样可以认定为实际控制人。这就是实际控制与实质控制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