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化股份重组什么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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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9日,有投资者向 川化股份(000953)问询公司被ST的原因以及是否涉及财务造假、高管是否持有公司股票等问题。 对此,川化股份证券事务代表回复称,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未出现危及上市公司重整的事由;前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一事,已被撤销调查决定并结案。 关于有投资者询问的公司是否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等问题,该代表表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不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且符合恢复上市的条件和情形,公司将积极争取早日恢复上市。 对上述回应,有律师认为,虽然中国证监会对川化股份的立案调查已终结,但并不意味着此前的虚假陈述案件就结束了,投资者仍然可以基于欺诈发行这一前提条件主张权利。

据记者了解,早在2014年6月底,就有投资者对川化股份披露的财务报表真实性提出质疑。 2015年6月份,有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平台上再次问及是否有资金占用或者违规担保的情况,同时,还提到了之前关于财务报表的疑议。对于投资者的这些问题,当时川化股份均予以了否认。 但让投资者没有想到的是,仅仅过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他们收到的却是来自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为由开始对川化工进行立案调查。 而这次调查的关键词是——虚假陈述。

2017年1月11日,四川高院对中国证券投资者与中弘集团、中弘卓业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涉事主体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此次事件所带来的损失,经计算,共计1.7亿元。 随后,在2017年4月份,川化股份收到一审判决书。

判决结果显示,公司应赔偿某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及利息共计约8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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