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后公积金能不交吗?

胡倩胡倩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不可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不论是否办理公积金贷款,单位均不可无故拖欠或少缴个人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同时,根据该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其中并无规定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情形下,不缴纳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即使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如果符合上述条件,也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但只能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内的全额储存余额,并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必须优先用于偿还房贷本息。

当然,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可以与银行约定还款日期和还款金额,银行在约定的日期从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扣除每月应还的借款本金和利息。 如果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归还公积金贷款,银行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及担保人(抵押人)依法履行合同,支付全部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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