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利滚利合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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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周前几天遇到了件烦心事,他四处借来钱开了一个店,由于经营不善赔钱了,但是又没办法向亲戚朋友开口,只好去贷款公司贷款,结果刚贷了10万,半个月过后,家里来了人催账,说他还了15万,可心里那个气啊,“明摆着是高利贷,可自己没能力反抗啊。”据他了解,这种现象并不少见,由于银行对于贷款要求较严,而民间又出现了许多专门做贷款服务的公司,它们在提供贷款的同时,还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和服务费,甚至有的还有所谓的“成本费”等名目。贷款的年利率大多在12%以上,有的甚至高达24%。很多需要贷款的消费者明知是高利贷,可还是不得不低头。针对此种现象,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崔婧、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志松为大家进行了解读。

崔婧表示,从法律上看,若贷款机构的利率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则是有效的。现在金融市场上,关于利率有很多争论,对于24%和36%的争论,主要是法律支持和不支持的两派争吵。双方各执一词,并没有一个最终结论,但是目前来看,24%这一界线的适用性更强一些。

邓志松分析说,如果贷款年利率超过24%,则属于高利贷,如果利率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的文字约定,则可以履行,但从公序良俗和客观效果上考量,不应当支持如此高的利息。

那么出现利滚利怎么办?两位律师表示,对于借款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利率有明确约定,即使出现所谓的利滚利,只要是符合双方的合意,便应当尊重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但针对过高的利息,如果已经出现诉讼,则法院在处理时,很有可能对超过24%的部分利息不予保护,而且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先息后本,已经归还的本金部分,虽然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但本金部分是不能够再计算利息的。所以,小周这种情况,可以进行适当的努力,尝试着与放贷人协商,减免不必要的违约金,毕竟对于高利贷,国家还是禁止和保护其合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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