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企业不是法人吗?
首先,根据我国的法律,只有公司有法人资格,而其他的企业组织形式(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是没有法人资格的。 其次,我们通常所说的“法人”其实是“法定代表人”的简称,指的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负责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应当设立法人代表,由企业章程规定具体的人员担任。同时,由于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合同、进行民事活动,从而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责任也就是法人责任。从上述意义上说,企业是可以成为法人的。
最后,我们通常意义上的“法人”其实是一个狭义的概念,它是指具有法人地位的组织。在我国现阶段,能够取得法人地位的组织只有两种: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67条第1款规定的“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和该条第2款规定的“非法人组织”。前者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后者包括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协会等其他社团组织。
以上分别对“法人”“法人资格”“法人代表”等概念进行了解读。需要指出的是,这些概念在理论与实践中可能比较容易区分,但法人治理这一特定的领域往往容易混淆,在此需注意:
第一,法人不是法人代表,二者不能等同。
第二,一般的企业(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而是属于非法人组织。
第三,没有法人资格的一般企业只能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代理其从事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