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党委委员怎么排序?
看具体的情况,有些企业的党委成员由领导班子中的党员副职领导担任,比如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这些党委成员的职务在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中排列;还有些企业根据组织设置的需要,把党组织负责人与行政负责人分别担任,这种情况较多,如企业党委书记、总经理,或者党委书记、董事长,或者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等。还有的企业设立专门负责党建和纪检工作的副书记,这种设法的优点在于可以更好地把党的工作和行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缺点则是容易造成书记一肩挑,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 总之,做法是多种多样的,主要取决于各个企业实际情况的不同。
不过,无论是哪一种形式,都不影响党委会作为党在企业中直接领导的决策和领导机构的性质。 至于你提到的“党委书记是党在企业的法人代表”的看法是不准确的。企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这个领导下并不是包含在法人治理结构之内。
因为,一方面,党委会不是依法设立的法定议事机构,它的召开、决议等事项并不完全依照公司法或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另一方面,党的机构不能取代政府的职能(当然,我们这里的政府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而不是指地方人民政府)。所以,不能说党委书记是党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另外,这里需要提醒的是,企业党委会的议事规则跟国有企业党委的议事规则是不同的,因为国有企业的党组织属于党的一级组织的范畴,其议事规则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有关规定进行。而股份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党组织虽然属于党的一级组织,但因其具有特殊的地位,即作为党在企业中的派出机关,其议事规则参考了国务院《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比照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议事规则更为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