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融会占企业债额度吗?

邹吉东邹吉东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这个其实涉及几个问题,我一点一点来说。 所谓“短融”,应该指的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短期融资券(SCP),由于交易场所在银行间,所以又简称“银票”;而“企业债”一般是指证券交易所发行的企业债券(CCB)或中小企业私募债券(C-SME Bond)。

目前,银行间的债券市场与资金市场是分开的,在数量上不存在对应关系。也就是说,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和银行贷款不是一回事,二者没有对应的数量关系。当然,企业如果通过发行债券融资后,用于贷款用途,那当然可以,这属于资金用途的错误,债券到期不能足额偿还本息是要受罚的。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7月25日,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明确,发行短期融资券,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经营周转,流动性资金需求应合理真实。

实际上很多发短融的企业都有一定的杠杆需求,即有置换银行贷款的意思。这时候,因为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已经是一个市场化行为,并且银行和企业对此心照不宣,那么此时企业的银行贷款其实也就变相增长,只不过这个过程被包装成了置换贷款,而且企业也为此付出了一定的利息成本。 然而,如果企业只是正常的流动资金需求,那么这种通过发短融置换银行头寸的方式显然是不行的。因为这并没有增加社会融资的规模,只是改变了企业融资的结构——从银行借款变成了发债券筹资,因此并不违法也不违规。至于一些机构以流动负债率过高为由给予的不合格评价就更毫无意义了。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