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预收款增大的原因?
原因有很多,比如因为产品预期销售很好,所以客户先打款;也可能是因为这个产品没有其他替代品,所以客户提前支付全款;也有可能因为这次促销活动付款有优惠,比如满额立减或者满额返等等。 但是不管什么原因,对会计来说处理都是一样的,都是收到钱且没有发票,所以记入“预收账”款科目,待有了发票再冲减收入和成本。
但是这种情况一定要区分开来!比如,客户打款20万,承诺发货时付清余款30万元,则应确认收入80万元(20+30),但实际只发了货,收到了50万元的货款,那么就应该退给客户10万元(多收的款项应当退还给债务人)。 这样操作的原因是因为收入只有发了货才能确认为己方收入,而客户已经支付的款项属于“预收账款”,应该冲减当期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当然,有的公司会有另外的做法。如果客户打款20万,承诺发货付30万,则先按20万确认销售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主营业务成本,等到真正发货之后再冲销之前确认的收入及对应的成本,并确认应收账款30万元。这种操作也是合理的,虽然多转了成本,但是避免了税局稽查的时候因少算收入而要多交税款。
无论哪种处理方法,都需要遵循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也就是说,不论是否收到货款,只要相关的业务发生了,就应当作为当期收入确认,相关的成本也应计入对应期间。 这里还需要注意一点的就是,对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情况,在第一次确认收入的时候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而不是按照合同总金额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