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软件费用怎么摊销?
按年限平均法,就是按月分摊 比如一个项目,预算100万,分五年完成。每个月要投入2万元,那么每个小时就投入4000元,每天投入1333.33元,每台服务器每月7000多元(未包含人员成本);如果第一年完工50%,那么第二年的年初就没有多少剩余费用了。当然,在第一年下半年就完工的情况,会使得第二年年初的剩余费用增加很多,但在第一年年底就会少掉部分支出。这样在每年年底计算利润的时候就要把已经发生的费用都加上去,然后再减去当年的收入,得出的就是该项目的盈利或亏损。
另外还有一种方法叫资本化,就是在发生的时候直接记入固定资产,然后计提折旧,和房产、机器设备一样,计提的方法可以按直线法,也可以按加速折旧法。这种方法的好处是在会计报表中反映的项目是“固定资产”而不是“无形资产”,对于软件这样的产品来说更容易被理解和接受,而且也不存在什么税法差异问题。缺点就是不能体现每期实际的成本,需要结合收入来考虑。 还有一种是成本法,就是把开发成本全部记入当期费用,这样做可以让当期利润显示得更真实一些,但这样做在会计上是不允许的,税务上也不会认可。因为任何企业都是有成本的,没有成本的收入显然不正常,而计算机软件开发行业最大的开销应该就是硬件和人力成本,把这些成本全部计入当期会让你的账面上出现巨额亏损,一旦你这么记了,税务局肯定找你谈,让你纠正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