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收益填哪儿?
财政部发布了修订的 22 号准则,关于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处置损益由记入营业外收支科目改为记入资产处置损益,并在利润表中单独列式反映。
因此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处置损益应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处置收益填报,在“纳税调整项目”中填报因永久性差异产生的纳税调整额,比如企业会计上不作处理,而税法上应计人应纳税所得额或企业会计上计人了当期损益,但税法规定应作为不征税收入或税法规定应进行纳税调整等,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 26 行“(四)(二)26.其他”。
处置流动资产(包括存货、短期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的处置损益在“投资收益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 05030)第 1 行“一、投资收益(损失以‘一’数”中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