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控股的股票好吗?
从控制权的角度来看,在A股市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中,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0%的比例为34.21%;持股比例大于30%以下的公司占比76.89% 由此看来,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并不是很高,所以通过协议或者章程进行约定的方式来进行表决权的委托或设置一致行动人协议从而实现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价是比较普遍存在的现象 以美的集团为例: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美的集团的股权架构图如下所示: 从上图可以看出美的集团第一第二大股东分别为香港汇盈和香港瑞亨,而这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何享健、卢德燕夫妇。
据公开资料统计显示,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高瓴资本合计持有美的集团总股本的10.89%,成为其第三大股东,且是除何享健个人之外美的集团最大的外部股东。 高瓴资本与美的集团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规定,若双方在未来6个月内没有减持计划或拟披露要约收购及其他可能导致双方丧失关联关系的权益变动安排,则二者将保持一致的增持或减持意向及相关决策程序,并应确保每一笔减持均会同时通报对方知悉。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高瓴资本决定继续增持美的集团的股份的话,则将与何享键及其女儿何倩茹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届时高瓴资本将会达到20%以上的股权。 除了美的集团外,格力电器的第一大股东亦采取了高比例的股份托管给大股东的方式进行间接控股来保证董事会的稳定性。 根据格力电器发布的三季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控股股东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91%,累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而据相关媒体报道,目前格力电器的实际控制人是珠海国资委。也就是说,虽然格力电器的大股东所持有的部分股份已经被全部质押冻结了,但是仍然能够实际控制格力电器的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