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类项目是什么?
项目融资方式有很多,按照融资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政府融资和企业融资;根据是否承诺还本付息或者担保又可以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分类方法。 所谓政府融资,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完成公共事业的建设,利用各种政策、法规允许的手段和措施,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方式,采取借贷形式有偿取得所需资金,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举措。而企业融资则是企业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当前各项政策,采用一切可能的方式和途径,为生产经营活动筹措资金,以保证企业正常经营运行。
因此可见,政府融资与企业管理水平、行业特征、自身条件等密切相关,是一种“外生型”的融资模式,其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共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
目前,我国政府融资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但是,对于如何具体运作实施还存在很多不确定的地方,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
政府融资的主要作用在于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因此它具有市场机制不能具有的一些特点:
1.公益性。政府融资的项目通常都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一般属于社会公益性项目,如市政工程、环境保护、道路桥梁、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等,此类项目是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不以盈利为目的。
2.财政性。一般来说,政府融资项目都要纳入财政预算,并且要依法报批,严格实施。虽然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不再直接参与具体的经营活动,但财政投融资却是有特例的,因为它所追求的目标和市场机制是不同的,在具体操作上自然也需要有别于一般市场的做法。
3.信用保障。由于政府融资项目具有公益性的特点,因而投资者对于该项目能否产生预期收益存在疑虑,此时政府的信用就发挥了重要作用——政府以其财政税收作为还款来源,提供信用保障,这一方面保证了投资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也确保了项目的平稳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