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润投资何时复牌?
1、2015年8月4日,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2015〕36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在此期间,公司对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积极的核查和取证工作; 3、2017年4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7〕73号);
4、2017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察及拟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的处理方式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处理相关事务;
5、2017年12月,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结案审批表》,确认本案已调查终结。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修订)第七十七条之规定,没收银润投资违法所得704.49万元,并处以704.49万元的罚款;对董监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目前,该案已办结,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同时,公司也提醒投资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上述范围内的责任主体,如果不存在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的情形,则不再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下,亦不承担行政职责或其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