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核销后还用还么?
贷款已经核销,表示银行对该笔贷款损失已经确认。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该欠款的清偿就此了结。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通则》等相关规定来看,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未还款的借款本金应当继续计收利息至清偿完毕为止。其中,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未按时支付的利息应当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收复利直至清偿完毕为止;而金融机构对无法收回的逾期贷款,有依法起诉进行追偿的权利。在贷款被核销后,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依旧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需要继续偿还贷款本息。
当然,由于贷款已经被核销,借款人往往缺乏足够的资金来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金融机构可以要求借款人提前结清欠款或办理续贷手续以借新还旧。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根据相关规定,商业银行有权向借款人收取复利和逾期利息,但该复利的计算基数应为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应付而未付的利息部分,而不应包括逾期利息。
另外,如果因借款人违法或者违约行为导致贷款被核销的,出借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责任或者采取其他民事措施。 从实践中来看,借款人一旦面临被贷款机构提起民事诉讼的风险时,往往会选择通过主动履行债务的方式积极予以应对。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都不宜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利,否则有可能会产生诉讼时效经过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