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应投向哪?
严格控制对“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以及僵尸企业的信贷投放,对拟退出支持的客户,原则上不增加新投放。
在优化信贷结构的同时促进信贷布局与产能合理分布衔接。具体来看,要根据区域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市场状况、调控政策等因素,统筹考虑区域发展定位和产能布局,推进产业升级和区域产业协调发展,积极支持化解产能严重过剩地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实现产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在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集中地区,要统筹做好风险控制、就业和社会稳定工作,切实防范社会风险。对国家明确要求限时淘汰的违规产能、过剩产能,以及不符合国家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和法规要求的项目,要及时停止贷款投放;对在建项目要关注其后续资金筹措情况,加强风险管控。
在行业风险可控、保障资产安全的前提下,要积极支持优质客户增强行业整合能力,推动行业结构优化,实现资源在行业内的优化配置。
要按照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原则,通过优化信贷结构,支持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在贷款发放时,应积极支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企业、节能降耗和实施环境综合整治的企业。
大力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和过剩产能、优化产品结构、有能力实施兼并重组的企业,促进企业技术升级、节能环保和提高产业集中度。
不搞“一刀切”。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中的优质骨干企业,要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合理满足其信贷需求,帮助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加强流动资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