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回收是什么贷款?
手机回收,本质上属于一种借贷,但不受《合同法》第十三章“借款合同”调整。
借贷合同,是实现所有权转移的合同。但借贷合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借贷合同仅指金钱借贷;广义借贷合同包括金钱借贷和其他标的物的借贷。《合同法》第十三章“借款合同”,仅调整狭义借贷合同,即仅调整金钱借贷。手机回收属于以标的物(手机)为借贷合同的标的物的合同,应归属于广义借贷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时,对《合同法》实施以前发生的行为,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合同法没有规定的,参照合同法的规定处理。因此,手机回收属于何种合同类型应依据《合同法》规定判断,是否合法有效适用合同法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