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属于企业存货?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企业的存货包括: (一)原材料 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用来形成产品实物形态的各种原料、辅料,以及在产品。原材料包括各种原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等。
(二)在产品 是指在产品阶段的各种半成品,以及尚未被制成半成品的各种原料、辅材。
(三)产成品 指已完成全部制造过程并已检验合格,可以随时销售或将外包装加以整理即可销售的产品。 (四)商品进销差价 企业库存的商品在购进和销售时可能发生的差价收入或差价支出。 (五)周转材料 企业能够多次使用,但不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且符合本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具体包括: ①包装物:用于商品包装的包装容器;用于保护产品的防潮、防锈、防腐、防尘、防盗、降温等特制的容器;用于仓储保管、运输等所配备的常规包装材料。
②低值易耗品: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类工具,如劳动防护用品、日常用品、消耗材料和低值零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