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如何办理重症医保?
一、申请对象 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且为深圳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人。 二、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重病)参保患者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医疗诊断证明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重诊断证明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五)近期影像学资料。 三、办理流程及手续 以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单位统一申办。
(一)定点机构初审 定点机构在收取申报材料后,对符合发放门诊补贴条件的参保病人填写《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重病)参保职工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及分类补贴明细表,由经办机构复核确认后,将有关材料转送基金结算部门审核;
(二)基金结算部门审核 基金结算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予以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通过;不符合的,告知理由并及时通知定点医药机构。 四、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五、办理地点 参保患者本人办理的,到选定的社康中心办理;因行动不便等无法自行办理的,可由一名代理人代办,代理人办理时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六、收费规定 不收费 附: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重病)参保职工信息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民族 户籍性质 学历 职业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个人编号 医保卡号 就诊科室 疾病名称 病案首页编码 治疗类型 出院日期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