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人上征信吗?
作为银行从业人员,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为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会体现在征信报告中,成为不良记录。 个人征信报告是由人民银行出具的,被称之为“央行征信”;而很多金融机构也会自行采集客户信用信息并形成自己的信用报告,比如信用卡使用记录、房贷还款信息等都会进入征信系统。所以,在申请贷款时,只要查询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就能查到相关的借贷信息,当然包括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相关信息。 而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 1. 不是所有的债务逾期记录都会在征信报告中体现出来。如果是在银行征信中心记录的征信报告,则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才会展示:一是逾期金额大于5000元(含)且逾期期数大于3个月;二是逾期金额和逾期期数同时满足当前所申请的贷款业务的准入要求。也就是说,如果当前申请的贷款业务对征信的要求是连三累六,那么即便以前有连续三个月或者累计六个月的逾期记录也不会显示。
2. 如果被担保的贷款借款人发生了逾期,导致担保人被记录,那么在逾期记录中会标注违约行为的类型(如拖欠货款,应理解为拖欠本金或利息)和起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