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可提前支取吗?
可以,但是要承担一定的代价 。 年金账户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养老金和收益),另一部分是企业年金基金(公司缴费+基金管理人运作收益)。
一般情况下,只有退保或者身故才能全部提取个人账户资产,而企业年金基金会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逐步变现,用于支付职工未来可能的养老支出。但是,办法中也给了企业年金基金一个“出口”—— 如果企业经营困难,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可以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的资金转入企业职工福利基金账户,用于发放职工工资、补贴和各种津贴等。
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政策是对符合条件的亏损企业的特殊照顾,并不是对所有企业都适用。 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经营亏损的企业申请将企业年金基金账户资金转为职工福利基金账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如果要提前使用企业年金基金,企业首先需要在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备案,然后还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并出具相关决议。
另外,如果企业遇到生产经营困难,需要通过降低薪酬水平来缓解现金流紧张状况的,还可以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执行—— 企业在发放疫情期间的工资时,可以先发给职工基本生活费,具体标准为: 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 不能正常供应食堂的,按照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发放伙食费。 在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同时,一次性发放职工隔离期间的工作补助,标准为: 本人月工资收入的70%,不超过1860元/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