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板企业如何估值?
对于三板市场,目前在国内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市场来定价。 首先,从风险的角度来看,由于公司信息披露不全等可能导致的风险因素会影响投资者判断,因此需要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定量或定性分析以对投资的风险水平做出评估;其次,考虑到公司的成长性以及所处行业的情况不同,也需要对公司的价值进行合理的预期;最后,还需要考虑交易费用、交易时机等因素。 对于已经转板成功或者拟转板至创业板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比较公司转板前后或转板过程中发生的交易价格来确定公司的价值。 但是,对于大多数的未转板公司来说,由于缺乏合理定价依据,只能采用成本法对公司的股权进行估价。这里所说的成本法即普通股权益法的变种,它所反映的是公司的内在价值,而不是其市场价值。 根据普通股权益法的原则,公司的全部股权价值等于股东投入的资金加公司经营所产生的净利润减去现金股利后所得的余额。将上述原则应用于未转板的股份公司的估价时,需要考虑以下要素:
1.资金成本 这是指用于购置该公司股票的资金成本,它可以是银行利率,也可以是类似的金融资产收益率。如果将资金投入该公司股票,在一定时期内获得的利息收入或股利收入必须不低于这一指标,否则对该项投资的决策就是错误的。 用公式表示即为: V=D+P-F 当公司盈利且发行新股筹集的资金(新融资)小于折旧及盈余公积时,即D+P-F>0,此时公司股价高于票面价值,投资者可获得溢价收益;反之,当公司经营亏损且新发行的股票筹资大于折旧与累计盈余公积时,V<0,此时的股票价格低于票面价值,投资者蒙受价值损失。
2. 预期利润 在运用普通股权益法对公司进行估价时,预期利润是很重要的一个参数。它是指在没有复利的情况下,公司对某一投资项目期望得到的年利润或股利的折现值。用公式表示即为: V=\frac{P}{(1+i)^n} i:资本占用率 n:计算期 上面两式中 P为投资的初始数额,而每年预期的利润或股利D和最后的总价值V之间的关系可用以下图形表示: 从公式和图中可以看到,在预期利润一定的情况下,随着计算期的延长,被估值企业的股票价格会趋于一致;而在计算期相同的情况下,股票价格会随着预期利润的提高而上升。但现实情况要复杂得多,因为预期利润不能确定,并且可能随时间而变化。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往往根据过去几年的平均利润或股利水平和对未来利润或股利的预测来计算预期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