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北京控股?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加多宝和北京顺鑫农业的纠纷跟加多宝的母公司香港加多宝集团没有一点关系! 其次我们来搞清楚加多宝是什么时候开始跟北京顺鑫合作的。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一则判决显示,2014年5月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原告起诉广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该案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张,其在先注册并使用在第32类啤酒等商品上的“王老吉”注册商标被广州加多宝公司使用在绿豆沙等商品上,该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同时因广药集团在授权给广州加多宝公司在绿茶、乌龙茶等含茶叶制品在内的多个品类上使用“王老吉”商标时未签订书面合同,故此主张其与广州加多宝公司存在不正当竞争关系,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的焦点问题是北京顺鑫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是否侵害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商标专用权以及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关于商标部分,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人主张的权利类型对其所主张的事实承担相应证明责任的规定,本案中,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对涉案商标享有的专属权利,因此法院认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涉案商标不具有排他使用权,广州加多宝公司和北京顺鑫公司的被控侵权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 虽然一审判决结果驳回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诉讼请求,但是一审判决书同时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可在补齐证据后另寻法律途径解决。于是有了后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广州加多宝公司、北京顺鑫公司之间的二审诉讼。
2017年6月份,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广州加多宝公司、顺鑫公司之间的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二审判决,确认了两被告的涉案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分别赔偿经济损失2亿元和890万元。
不过这个案件刚刚结束没多久,加多宝就又陷入一起商标纠纷之中。本次诉讼中,加多宝被指涉嫌恶意抢注「红牛」、「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等商标。原告称加多宝此举是为了遏制泰国天丝集团在中国市场的发展,以保护自己在本土市场的利益。 目前该案尚在审理过程中,尚未做出最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