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怎么设置领导?
1、你提到的“我投资了50万,我说了算”这句话是不正确的;股东会或董事会才是公司决策的权力机构(当然,这只是在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如果你作为小股东连公司的大方向都不能掌控,那只能说你的投资遇到了骗子。 2、董事会是一个执行机构,负责具体公司的管理;但董事会是受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的委托进行管理的。所以总经理(总裁)、董事长对投资者都是要负责的。
3、你说的是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吧!这两类董事的职责是不同的: 《公司法》第53条第1款规定: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的利益。” 第68条规定: “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核对财务报告是否准确完整; (二)检查公司的业务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开展; (三)监督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从以上条款来看,监事是对公司业务的经营和董事会、高管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4、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只有三个人的话,实行一股一票的决议程序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只要有一个股东不同意,议案就无法通过,只能重新召开股东会议。这样就会使事情变成僵局。 对于人数较少而又比较团结的公司,可以实行一股多票的议事规则,即某个股东拥有一票否决权,其他股东拥有连带同意权。在这种情况下,股东们的意见一旦达成一致,那么他们的意志就体现在公司法人和董事会的一举一动中。 但这种机制在股东之间存在分歧时就没有作用了。采用哪种模式还是要视实际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