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留合同原件吗?
客户提交给银行的资料银行都需登记建账、存档,贷款业务更是要做到逐笔登记,包括客户提供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一定会留底客户提供的原件材料。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贷款经办行与审批行未必在同一城市,因此有可能出现银行以客户提供的原件资料为证据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这时就需要客户提供原件以外的证明材料,证明该原件的真实性以及所提供的原件与银行留存的复印件相符。
常见证明材料如下: (一)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二)当事人本人亲自到金融机构办理业务的现场照片;
(三)当地公安机关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对于上述证据材料的核实,建议当事人最好能够提供从机构成立至今的所有交易流水,且最好能在证据上注明交易日期和交易金额,以证明该交易的真实性。